潜江市2013年度第6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3 16:48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现将该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潜江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购储备宗地(原2013年度第6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位于潜江市园林街道,四至范围为东至南浦路、南至潜江市消防中队、西至紫光大道、北至牛牛超市。根据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本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潜规条[2023]0003号)、《潜江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购储备宗地(原2013年度第6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用地红线图》,项目用地地块总面积为31518.19m2,用地规划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070102/0901),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30015m2,商业用地面积为1503.19m2。用地性质主要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中的07一级用地“居住用地”中的0701二级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

二、地块调查工作内容

2024年1月,潜江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君邦”)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湖北君邦前往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对地块现状土壤环境质量进行了调查。

三、调查结果

湖北君邦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调查期间湖北君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基于以上工作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的初步分析,完成了第一阶段场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与输送、不涉及污水灌溉、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不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不涉及工业废水暂存、处置、排放相关设施、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经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结果,地块内水塘2017年~2022年间由地块东北角居民区建设清挖土陆续回填至地表以上,现状堆土(位于荒地)为施工机械清挖堆土,非外来客土,且地块历史上未堆存过外来客土。

调查地块内及周边6项历史沿革调查和2项现状情况调查判断结果均为“否”,说明调查地块内及周边不存在重大污染源,没有重大污染隐患。该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一类建设用地标准,可根据其规划用途进行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潜江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186 7288 2469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海尔国际广场8号楼15F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7-6568113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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