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2013年度第36批次、2018年度第54批次、2020年度第1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3 16:49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现将该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潜江市2013年度第3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位于潜江市园林街道,四至范围为东城大道以东、红梅路以南、兴盛路以北。根据现场踏勘及历史卫片信息,地块历史为农用地,2022年地块开始施工建设潜江市泰丰新居还建小区。根据《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潜江市2013年度第3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潜江经济开发区化工二区棚户区改造还建房)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潜规复[2017]143号),项目用地地块总面积为74314.11m2,实际用地面积为64210.41m2,用地性质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的“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

潜江市2018年度第5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位于潜江市园林街道,四至范围为高家湾以东、姜李家台村以南、兴盛路以北。根据现场踏勘及历史卫片信息,地块历史为农用地,2022年地块开始施工建设住宅小区,现状地块四周建有围墙,地块未见外来堆土,现场未见土壤异味、颜色异常等情况。根据《规划条件通知书》潜规条([2019]56号)、潜规条([2020]71号),一号地块面积为52601.33m2,二号地块总面积为56912.41m2,总面积为109513.74 m2,用地性质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的“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

潜江市2020年度第1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位于潜江市泰丰街道,四至范围为东城大道以东、兴盛路以南、紫月路以北,农田以西。根据现场踏勘及历史卫片信息,地块历史为农用地,现已建成酒店和小区。根据《规划条件通知书》潜规条([2020]79号)、潜规条([2021]47号),总面积为142731.14m2,其中一号地块用地面积20050.59m2,二号地块用地面积60000.69m2,三号地块用地面积9963.18m2,四号地块用地面积23952.03m2,用地性质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的“商业用地(B1)”和“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中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和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保守考虑,可以按最严格的一类标准进行评价。

二、地块调查工作内容

2024年1月,潜江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君邦”)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湖北君邦前往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对地块现状土壤环境质量进行了调查。

三、调查结果

湖北君邦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调查期间湖北君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基于以上工作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的初步分析,完成了第一阶段场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与输送、不涉及污水灌溉、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不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不涉及工业废水暂存、处置、排放相关设施、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及周边1000m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按照其用地规划进行开发利用,调查活动结束。

调查地块内及周边6项历史沿革调查和2项现状情况调查判断结果均为“否”,说明调查地块内及周边不存在重大污染源,没有重大污染隐患。该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一类建设用地标准,可根据其规划用途进行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潜江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186 7288 2469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海尔国际广场8号楼15F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7-6568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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