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二、三级保护古树及后续储备资源名录的通知【有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4133 主题分类: 林业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年01月18日 16:00:00 文  号:潜政发〔2020〕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06日 16:03:56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二、三级保护古树及后续储备资源名录的通知【有效】

发布日期:2020-05-06 16:03 来源:市人民政府

各区、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潜江市二、 三级保护古树及后续储备资源名录》已经市人 民政府批准, 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湖北省古树名木 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36号)要求, 明确保护责任主体和 责任单位,加大保护力度, 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潜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8日

此文件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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